贵州省道真至新寨高速公路瓮安至马场坪段投资人招标公告
1. 贵州省道真至新寨高速公路瓮安至马场坪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按照经营性公路采用BOT方式建设。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黔南州人民政府委托贵州省黔南州交通局作为本项目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人委托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在全国范围内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确定本项目的投资人。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
贵州省道真至新寨高速公路瓮安至马场坪段是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6横7纵8联”中的第三纵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纵起于道真县北面渝黔界,向正南方向至湄潭县与杭瑞高速公路思南至遵义段交叉,跨乌江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瓮安县、福泉市,接贵新高速公路至广西。
路线起于瓮安县城西南的陆家寨,顺接第三纵的道真至瓮安段,经平定营镇、牛场镇、龙昌镇至福泉市,在马场坪接上贵新高速公路,路线全长53.280公里,瓮安县境内10.550公里,福泉市境内42.730公里。建设标准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4.5米,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
本项目投资估算为38.47亿元人民币(以下“元”均指人民币元)。
本项目须于2010年12月31日前开工建设,建设工期2.5年。
本项目的收费期最长不超过30年。
3. 招标内容及运作模式
本次招标内容:选择确定贵州省道真至新寨高速公路瓮安至马场坪段的投资人。
运作模式:投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按照本项目《投资协议》的相关要求出资并在贵州省黔南州注册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实行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将该项目及其附属设施以良好的技术状态(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大于等于80)无偿移交给贵州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资本金全部由中标人出资,其余建设资金由中标人设立的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
4.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经济组织。
(2)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亿元及其以上;2009年末总资产24亿元及其以上。
(3)2007年至2009年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小于 8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具有不低于项目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2009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25%(即¥9.62亿元)。
(5)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交通运输部或贵州省黔南州交通局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应独立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有兴趣的投标人请派员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于2010年2月12日至2010年 2月26日8:30~11:30、14: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 号世纪兴苑大厦505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0 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每套售价人民币4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招标人只接受现金形式的投标担保,投标人在2010年4月27日16:00 (北京时间)之前,应将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的投标担保由投标人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7.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2010年3月1日8:30(北京时间),集合地点:贵州省黔南州交通局;
标前会议时间:2010年3月2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贵州省黔南州交通局5楼会议室。
8.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28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于2010年4月28日9:00(北京时间)至2010年4月 28日10:00(北京时间)递交至贵州嘉华酒店(贵阳市延安西路111号)四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招标人:贵州省黔南州交通局
招标人地址: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剑江中路2号
邮 编:558000
电 话:0854-8231296 13985069086
传 真:0854-8222680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邮 编: 100029
电 话: 010-84896987
传 真: 010-84896937
联 系 人: 韩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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